扬子晚报网消息应急车道(高速公路右侧硬路肩)是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交通拥堵时,供执行抢险救援任务车辆通行的唯一“生命通道”。为保障该通道的畅通,省公安厅、交通厅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保障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右侧硬路肩)畅通的工作意见》,根据该项规定,违法占用“生命通道”的驾车人将有可能受到罚款1000元、拘留15天的严惩。
省交管局相关负责人称,截至去年底,我省已开通高速公路3355公里,干线高速公路网基本形成,承担了70%以上的长途货运量和40%以上的长途客运量,同时,因违法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的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在增多。仅今年四五月份,就连续出现三起因违法占用应急通道而导致的交通事故,造成5死8伤的惨痛结果。
意见从应急车道管理和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惩处两方面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正常交通状况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停放和行驶的,高速公路交巡警部门将通过加强巡逻管理和利用高速公路监控设施等方法,及时发现和查纠,依法从严处罚;对交通拥堵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全省统一采取“照片取证、事后处罚”的方式查处,执勤民警利用随身携带的数码相机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当场填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告知单》交车辆驾驶人,并告知其事后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当事人事后未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由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将违法行为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实施非现场处罚;若有车辆驾驶人不听现场民警劝阻,强行占用应急车道的,按照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将处以1000元罚款,甚至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党政机关车辆驾驶人不听劝阻,强占应急车道的,除依法处罚外,还要将其违法行为抄告所在单位,通报所属纪委、监察部门。(苏交轩朱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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