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张婷婷)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正式开始,将对全省1046万公顷的集体林业用地的责权等方面进行明确和细化,以激发农民造林积极性,增加农民收入。昨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了通报。
省林业厅厅长任永昌在会上表示,从2004年起,我省已在沐川县开展了集体林改试点,今年我省又在邻水县、开江县等七个县进行试点。目前,全省已有近50个县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据介绍,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要给农民发放林权证,明确林权所有人的权益,通过谁栽谁受益的激励机制,让农民种林的经济利益看得见、摸得着,大大提高他们造林的积极性。据任永昌介绍,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确定的生态公益林,暂时未被列入本次改革范围,但都将换发全国统一的林权证,继续执行国家天然林保护政策和公益林管护政策。任永昌还透露,我省将鼓励外来资本和城市人口进入林业,相关配套政策下半年将会陆续出台。据悉,目前进入四川林业的外来资本多来自浙江、江苏等沿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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