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钟文)记者昨日从成都电监办等相关部门获悉,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日前联合下发《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时建设脱硫设施,现有燃煤机组必须在“十一五”期限内完成脱硫改造!
该管理办法从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安装、在线检测、脱硫加价、运行监管、脱硫产业化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该办法同时要求,发电企业安装的烟气脱硫设施必须达到环保要求,并安装烟气自动在线监测系统,由省级环保部门和省级电网企业负责实施监测。发电企业必须保障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运。脱硫设施达不到要求的,则应相应扣减脱硫电价,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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