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今年的第一号银行令落在了“反恐”之上。根据央行行长周小川昨天签字通过的《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自即日起只要金融机构怀疑客户、资金、交易与恐怖主义相关,“无论所涉及资金金额或者财产价值大小”,都应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继去年《反洗钱法》正式出台后,央行昨天又正式发布了《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根据《办法》,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都纳入了反恐的阵营。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从严防范,央行此次在《办法》中将金融机构递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底限放得相当低———金额不限,怀疑即可。
《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金融机构怀疑客户、资金、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以及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从事恐怖融资活动的人相关联的,无论所涉及资金金额或者财产价值大小,都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按照流程,金融机构应首先将可疑交易报告报其总部,而后在10个工作日之内以电子方式报送央行下属的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办法》也规定了紧急状态下的特事特办,如果金融机构“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和其交易对手在央行此次公布的“恐怖分子黑名单”内,应“立即”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和央行当地分支机构报告。该“黑名单”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司法机关发布”、“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所列和“央行要求关注”的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名单。
央行警告,一旦金融机构违反《办法》,央行将向三大监管部门建议采取措施严惩。最严重情况下,可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取消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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