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乱丢过生活垃圾吗?建设部近日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从7月1日起,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市民个人将被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市民对这一政策如何看待?日前,记者走访了十余个居民区,查看了居民区的环境现状,也倾听了一些居民的看法。
现状:楼道垃圾随处见
“垃圾成年累月往楼道放,烦得很!”昨日,记者刚走到渝中区学田湾正街65号4楼,就听到抱怨声。
抱怨声来自4-4的居民李女士。李称,楼道多年堆积各种废品与垃圾,“看到就让人恶心”。正说话时,一只老鼠“哧溜”一声从垃圾堆中钻出来溜走。“你看看嘛,简直是老鼠横行。”李女士见状,更加气愤,“楼道都成垃圾堆了!”夏天一到,阵阵热烘烘的臭味直往屋里飘,蚊蝇无孔不入,李女士及周围邻居怨声载道。
居民楼里如此,居民楼外又如何呢?负责人民路一带环境卫生的曾兴芳和张有贵感触颇深。昨日中午,曾兴芳正在青田家私商场附近打扫卫生,一个装有酸奶盒、鸡蛋壳和香蕉皮的塑料袋从天而降,砸中她右手臂,好疼。“几乎天天有人将垃圾从楼上往下甩”。
“等车的地方,总有人乱丢果皮、纸屑。”张有贵曾因提醒一中年市民将垃圾扔到不远处的垃圾桶里,被该市民大骂一顿,边骂边把垃圾乱扔:“打扫清洁是你们清洁工的本分,我甩完你扫就好了,少管闲事。”为了保持负责片区的清洁,张有贵和同事们,只好来来回回地打扫、捡拾市民扔弃的垃圾。
居民:喜忧参半
“乱扔垃圾,早就应该罚款的。”家住桂花园新村的刘光惠,最看不惯别人乱扔乱倒垃圾,她的观点代表了很多市民的心声,“一家乱丢垃圾,会影响整栋楼的环境卫生,哪个希望住到脏乱差的楼房里?”得知要对乱扔垃圾的陋习进行处罚时,很多居民叫好。他们认为,重庆作为直辖市,居民有义务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对破坏者应该处罚。
社区工作人员对该规定持赞成态度。大溪沟街道胜利路社区主任杜贤利称,社区经常以贴通知、喊话、开居民座谈会等形式劝导居民爱护环境卫生,收效都不大,“新规定实施后,扔一次就罚一次,坚持下去便于大家形成好习惯”。
但家住人民路196号的居民李昌明认为,该政策难以执行:居民随手扔垃圾,执法部门很难及时发现,更不用说罚款了,担心新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一部分市民认为,消除不文明现象,主要靠市民自觉,靠市民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市民周海军的看法具有代表性:执法人员如何执法?温柔劝导,可能收效甚微,强制执行,又不可避免会与市民发生冲突,甚至抓扯现象等,“相关部门应制定比较人性化的处罚措施,否则,到时旧问题还没解决,新问题又不断”。
市容环卫处:罚款不是目的
“罚款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希望以此引导市民文明行为,促进市民素质的提高,彻底改善城市环境。”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卫处处长余诚介绍,早在2005年5月1日,在我市颁布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就有类似的处罚条例,但执行起来相当困难。试行不到一月的惩罚措施无疾而终。
“国家如今出台这项政策,我们执行时必须结合本地特色去做。”余处长说,重庆市民素质参差不齐,进城务工人员又多,简单地加大罚款力度,肯定很多市民承受不起。那么,究竟如何处罚?由谁来执行处罚行为?余处长称,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中。
·七嘴八舌·
玩多拉:看到楼道的垃圾,心头就冒火!家里阳台雨棚上面,啥子垃圾都有,罚吧,罚重点,大力支持!
黑色幽默:罚款不要限于形式主义,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就不好了!罚怕了,市民就晓得不乱丢乱甩了。
零点361:罚款200元,太狠了吧?有点小题大做!有关部门首先要想到如何创建文明的生活环境。
山城精灵:罚款当然好,但是哪个来监督?不可能时刻派人到小区守着。市民边走边丢,丢完了人就不见了,罚哪个嘛?政策如何执行?不是上头规定啥文件,下面就可以操作好的。想通过罚款达到预期效果,相关部门要考虑细致点哟!
(摘自本市各小区网站)
记者 张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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