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以来举报者多领奖者少
市民热心环保“冷落”领奖
本报讯(记者方兴业)我市实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但是举报者多,领奖者少,说明市民心在环保,无意“获利”。
为动员社会力量,我市大力推行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制度,市民举报的积极性很高,但领奖的却很少。2006年,环保部门共接到举报639宗,查实513宗,占全年查处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规定,凡举报查实的,将获得一定奖励,去年标准是500元至5000元,但领奖的市民很少,去年一共才奖出2.6万多元,尚不及应奖励金额的十分之一。上个月,市环保局再次提高奖励标准到最低1000元,最高10万元,不到一个月时间,已收到180多宗举报,效果非常明显。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市民热心举报,但“冷落”领奖,说明了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和社会公德心很强。对于部分市民因为担心投诉后招致报复而不前往领奖的做法,市环保局负责人请大家放心,因为举报资料保管妥善,“所有投诉名单锁在保险箱里,甚至都没有电脑录入,以防止泄密。”
另据介绍,截至目前,我市经过环保审批验收的工业和公用设施污染源以及有一定规模的饮食服务企业基本都已做到持证排污,自1995年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以来,已有6289家工业、饮食、公用设施等污染源办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无证处罚。到5月份,我市市管重点污染源已全部安装在线监测仪器,与环保局监测平台联网,实现对重点企业排污状况的实时监测。
据介绍,对于超标排污,我市一律按法律上限处罚,超标三次,吊销排污许可证。去年,我市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934宗,处罚3943万元,曝光64家严重违法企业,吊销了15家的排污许可证,责令13家企业在媒体上公开忏悔,30名违法企业负责人被治安拘留。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玫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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