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春萍告违反合同
经过短暂的原、被告代理人之间的陈述之后,东城法院当庭宣判诸学时诉被告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败诉。
对第一起案件的败诉,原告律师并不是没有思想准备。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原告律师说:“我们在接下来的案子中以违反合同法为依据,继续为歌迷争取公道。”
经过简单的休息之后,乔春萍诉被告北京光线传媒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案开庭。
原告律师请了多位证人出庭作证。庭审更加激烈。
“我方认为原、被告之间有合同关系,公布投票数量是被告的义务。”原告律师在庭上说。
“我公司从未承诺过公布票数。”第二次的庭审中,被告方代理人以光线传媒从未正式承诺公布票数为由反驳。
被告方要求原告方的证人(都是参与评选的歌迷)指出是在具体哪个网页上看到过关于光线传媒要公布票数的承诺的。
庭审后一位证人对记者表示:“如果我们知道他们不公布票数,我们当然不会花钱发短信。我们当时没有保留相关网页。事后,他们更改网页是件很容易的事。”
庭上,也有证人提出自己是在QQ上得知此次评选的。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原告的代理律师栾永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参与这种评选的人大多数是年轻人,但是我的两位当事人,都是40岁左右的中年人,他们是经过很理性的思考,才决定以这种方式与短信网络评选欺诈抗衡。”
一位从天津赶过来的证人在庭审后对记者说:“光线传媒的做法太让人气愤。可能是他们的一个疏漏,在光线传媒宣布关闭投票通道之后,我们通过手机短信得知得票最多的是尚文捷。但是,颁奖当天没有公布票数,尚文捷也没入选。”
她表示:“以后再不会浪费电话费参与任何这种形式的选秀活动。这次出庭,连交通费都是我自己解决,我没有别的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警惕,不要再被这些选星、选秀的主办者利用、欺骗。”
据记者向相关专家了解,目前风风火火的短信评选和网络评选让主办方大赚的同时,也的确存在着各式各样的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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