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被指抄袭 石钟山遭索赔23万
被告代理人庭上研读两部小说“找不同”
本报讯(记者袁京)同样是军统时期的故事背景、同样是“假夫妻”打入敌人内部的情节、同样是机智勇敢的主人公。一位名叫龙一的天津作家认为著名军旅作家石钟山的小说《地上,地下》抄袭其作品《潜伏》,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索赔23万元。
昨天,原被告二人均未到庭。原告代理人诉称,龙一于2005年12月创作了小说《潜伏》,并在2006年第7期《人民文学》上发表。该作品中的男主人公是一位潜伏在国民党军统天津站中的地下党员,经组织安排,与一名女游击队员假扮夫妻共同开展工作。起初,由于男女主人公的性格和作风不同,非但不能配合,还制造了很多险情,整个故事在这种情况下展开并完成。而由作家出版社2007年1月出版发行的石钟山的小说《地上,地下》,其故事的“地下”部分无论是在戏剧结构、主要背景、人物关系设置,还是在人物性格塑造上均与《潜伏》存在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原告认为,其抄袭了《潜伏》中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法庭上,双方围绕小说情节及大量细节展开辩论。“《潜伏》是以无名英雄为主线,而《地上,地下》是以爱情为主线。”被告代理人当庭对两份作品进行了比较,并列举了7处主要设置上的不同。“《刑场上的婚礼》、《永不消逝的电波》等作品都描写了假夫妻打入敌人内部进行革命工作的内容,这些相同或近似的故事背景、人物性格特征、行为习惯等,都属于我党特定历史时期发生的公共历史事实,属公共领域,不属于原告独创,也不受著作权保护。”代理人还表示,石钟山从来没读过小说《潜伏》。而且,《地上,地下》早在《潜伏》发表前,就已经创作完成了。这部小说沿袭了石钟山一贯的风格,是在描写红色军旅生活,彰显了英雄主义的情怀,与龙一的小说毫无关系。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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