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小亮
“这是我的东西,怎么可以想拆就拆,拆完了还拿回去卖了!”近日,海珠区凤阳街刮起一场“强拆招牌”风,由于事先不给通知,而且强拆后全部扣留,这一做法引来许多档口业主的愤怒。
前日中午,记者赶到康乐村里边,两名戴红袖章的城管正指挥拆卸工爬上爬下,不一会儿就拆下七八块招牌。
记者昨日走访了凤阳街一些档口业主,他们均对城管强拆做法感到不满,并对被拆招牌去向表示质疑。对此,凤阳街城管科冯先生昨日称,目前正处“创卫”紧张时期,他们是按全区统一部署做事,不存在侵犯业主权益问题,他们之前已通知各屋主。业主可提前自行拆除,但如果由城管拆,则被拆下的招牌由城管没收,作为他们的拆除劳务费。广州市城市管理投诉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规定,城管有权拆除违章招牌,相关费用应由业主承担,但执行起来困难较大,所以就以没收处理的方式取代,而不单独向业主收取费用。
新闻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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