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教室 |
照片里的山西忻州市忻府区解原乡上社村小学一百多名学生和老师不得不在危房里上课,而且还要和危房的房主签订生死合同。孩子们为了能在安全的教室里上课几经搬迁,最终搬到了原上社乡政府废弃的院内。在以后的6年中,这些学生和老师一直在苦苦等待新校舍,可是现在上课的校舍都变成了危房,这新校舍没等来。房子危险到什么程度?房顶不仅漏光而且往下掉土渣,地面坑坑洼洼,门窗破损不说,就连墙壁推上去也会晃动。
是该活着还是该上课?老师和学生们每天都要面临这样的选择。有点钱的家长都把孩子送到别的地方上学去了,说白了在这里上学的孩子都来自村里中低收入家庭。他们的父母不知道孩子每天面临的危险吗?他们不担心自己的孩子某一天就很可能一去不回吗?他们每天看着孩子背着书包上学的背影心酸几何?村里的领导、教育局的领导你们能不能体察到呢?你们凭什么把自己的头扬得那么高?为什么对待这些人的性命就如同草芥一般呢?居然还腆着脸去签订生死合同,你有什么权力可以随意处置一百多条生命。态度之冷酷,手段之卑鄙,令人发指。
我想,有一点是完全可以肯定的:那就是这些学区和村里干部的子女一定不在这所学校里上学。否则,他们决不会无视孩子们的生命替这些孩子们签下生命契约。
我们常常嘱咐外出打工者要学会签订合同,因为这就是凭证。今天我们看到的生死合同就是一份活生生的凭证。它既是直接出面签合同的学区负责人、村干部的罪证,也是忻州教育主管部门的罪证。从这个角度看,这个生死合同签得好。白纸黑字谁也跑不了也别想跑。
我们知道,山西省政府高度重视改造中小学危房工作,从2003年开始,我省各级政府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实施危房改造工程。并专门制定“农村中小学危房的实施办法”,把改造任务分解到各县、市。2004年省政府把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改、扩建140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危房确定为“十件大事”之一。2005年省政府把投资1.2亿元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列为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这项惠民工程绵延不断,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省政府明确指出: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县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区域内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的责任来。这么好的政策到了忻府区却变成了生死合同,让人徒生感叹哪?
值得欣慰的是,日前,由山西省忻州市委、市政府决定投资45万元为上社村小学建设490平方米的新校舍。35万元资金已经到位。此外,忻州市决定在全市展开校舍安全大检查,并对忻府区在上社小学危房改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通报批评。七月份前,孩子们就可以搬进新校舍,安全地上课了。 (作者:李文祥 毛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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