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3日讯 12日,省城一家搬家公司忙活了一天,最后户主拒绝给工钱,为啥?原因竟是户主称搬家过程中自己少了几双袜子。双方僵持不下,后来惊动了110民警,但双方各执一词。最后户主支付给搬家公司一半费用。
裴先生是某搬家公司的员工,接受记者采访时,他显得特别委屈:在北园大街某小区,他们公司的4名员工从上午10点多一直忙活到下午6点多,拆空调、搬冰箱、架橱子,大热天忙得连中午饭都没顾得吃。“哪知道搬完该结账了,户主却说少了七八双名牌袜子,300多元钱的劳务费不但不给,反让我们赔偿给他钱。”裴先生说。
而户主陈女士也是满肚子的委屈。她说:“其实也不值多少钱,只是觉得心里生气。开始时他们把我的洗发水扣下了,我向他们要了回来。后来又发现老公的袜子没有了,我就觉得很生气。”丈夫赵先生说,因为没有多少东西,所以他们也没有把小物件打包,最后发现少了一瓶洗发水、两瓶啫喱水和几双袜子,后来洗发水找到了,袜子却没有找到。
对于要求赔偿300元的说法,赵先生说:“我们没有让他们赔偿,觉得他们也不容易,把袜子还给我就行了,这个样子没有办法结账。”
双方僵持不下,惊动了110民警,然而民警来了也没有办法,让他们自行协商解决。晚上7时许,搬家公司的负责人赶到现场,最后赵先生支付了150元费用。赵先生呼吁搬家公司要讲诚信,而搬家公司的负责人马女士也呼吁户主讲诚信。“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大物件,我们都跟客户签订协议,损坏了的话我们要进行修复或赔偿。但对一些小物件,到底少还是不少很难说。”她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