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中国工商银行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在北京签署全面业务合作协议。记者同时从中国银行获悉,中国银行与平安产险也于日前签订了《国内信用保险贸易融资合作框架协议》。种种迹象表明,银行保险合作步伐正日益加快。
在一揽子全面合作协议中,工行与人保集团公司及旗下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的合作范围除代理保险业务外,还拓展到了银行存款业务、融资业务、债券承销业务、资产托管业务等多个领域。
据了解,以往的银保合作多停留在专业保险公司层面,而此次人保集团与工行的合作协议,是人保集团第一次以集团及其所属公司与银行开展的整体全面合作,这种模式在业界也不多见。
出席签约仪式的工行行长杨凯生和人保集团公司总经理吴焰均表示,此次全面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和更高的层次。作为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领先者,工行和中国人保有责任、也有能力共同推动银行保险业务的深入发展,实现银行、保险公司和客户的共赢局面,为中国银行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记者同时获悉,在中行与平安产险签订的协议中,双方将在国内信用保险市场展开密切合作,通过客户资源共享与互荐、产品合作与研发,共同为客户提供集融资、保险于一身的全面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在国内贸易中采用更加灵活的信用销售方式积极拓展业务。
信用保险是企业在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对于因买方破产或拖欠造成的坏账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条件承担经济赔偿的险种;它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规避和转嫁贸易信用风险、降低高额坏账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
在国际贸易中,银行与保险公司在信用保险项下进行合作已是一个比较成熟的理念。
此次中行与平安达成合作协议,成功将此理念引入国内:企业在投保国内信用保险后,将保单赔偿受益权转让给中行,即可方便、快捷地获得中行的融资支持,从而满足客户降低融资门槛,减少授信额度占用的需求。
据了解,此次携手平安,是中行在深入了解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基础上不断进行产品创新的一次有益尝试,也弥补了国内金融市场在此方面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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