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3日电(记者王亦君)村干部的岗位和“饭碗”由村民民主投票决定,村民不满意的干部就地下岗,并减免所享受的补助。这是湖北省通山县在村务公开实践中创新的一项民主管理制度。
今天,记者在“全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研讨会上了解到,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创新有3个明显的特点:
针对实际问题,由群众首创实施。
实施效果明显,不断向面上推广。江苏省太仓市在一些村民小组自发建立了由3~5人组成村民小组代表会议制度,负责经常性地给村民传达村务工作情况,听取村民的意见和要求,较好地解决了村域面积扩大所带来的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削弱的问题,这一制度很快在全市得到推广。
充分发挥现有制度体制的作用,充分体现了创新与继承的统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针对村民会议不便召开或不能召开的情况,近年来采用村务大事村民公决的方法,对全区农村共1.2万余项村务大事进行了公决,有效地解决了农村改水改电、拆迁改造、土地调整和征用等棘手问题。
在今天举行的研讨会上,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对优秀制度创新成果进行了表彰,决定将这些创新制度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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