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政发法字(2007)12号
为了维护2007年秋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糖酒会)正常交易秩序,确保糖酒会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就糖酒会期间禁止会外展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届糖酒会只设哈尔滨国际会议展览体育中心一个展区,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布展、集中交易。
二、参展单位和个人的所有商品展示和交易应当在规定展期和指定展区内进行。
三、在哈尔滨国际会议展览体育中心展区以外进行的与糖酒会内容相关的展销活动,均属会外展。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糖酒会期间进行会外展。
四、未经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市政公用设施进行与糖酒会内容相关的宣传、咨询等活动。
五、糖酒会广告由市有关部门实行统一审批和管理。参与糖酒会的广告公司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糖酒会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公安、工商、物价、规划、卫生、城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禁止会外展管理工作。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糖酒会结束之日废止。
200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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