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6月12日中午,悲伤哭泣的一家人出现在南宁街头,引起市民关注。他们是4月20日北海“鳄鱼吃人”事件中,被鳄鱼吞食的小学生的亲属。孩子遇难将近两个月了,他们奔走于各部门之间,但仍弄不明白谁该为孩子的死负责。
6月12日中午12时许,在南宁市东葛新民路口,见到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正坐在路边的人行道上伤心地哭泣,一对夫妇模样的中年男女一边流泪一边安慰她。老太太身边的中年男子告诉记者,他叫刘建军,4月20日在北海发生的“鳄鱼吞食小学生”事件中,遇难者就是他的儿子刘海洋。旁边的是刘海洋的母亲和奶奶。刘建军认为,孩子被鳄鱼吞食,他们当父母的当然有责任,但饲养鳄鱼的危险场所看护不力,有关部门亦管理不力,更应该为孩子的死承担责任。然而,孩子遇难已近两个月了,却没有任何人为此事负责。
刘建军一家每走访一个部门,都得到“你们再等等”的答复。刘建军拿出一叠纸说:“我们在北海找的每一个部门,都记录在这里。”记者看到,从4月底开始到6月11日,他们走访了包括北海市政府、银海区政府、北海市信访局等部门。
刘建军说:“这些部门都说没法解决,建议我们起诉。”他告诉记者,他们曾打算起诉“渔家庄”的老板,但他们却找不到该老板;也曾考虑起诉管理不力的相关政府部门,但觉得“民告官”胜算不大。
“鳄鱼吃人”事件发生后,北海市纪委、监察局对林业部门等主要责任单位发出了“问廉问责书”。接到问责书后,林业部门作出了答复。
6月12日,记者采访了北海纪委相关办案人员,对方答复称,调查已经基本结束,市纪委将对一些责任人进行处理。银海区政府一名工作人员称:“当时由市里组成的工作组认为,赔偿应该有两个部门承担,一是由业主赔偿,二是将所剩的鳄鱼卖掉赔偿。可后来,业主说鳄鱼养殖场已经被法院查封拍卖,与己无关;法院则认为他们是依法查封,依法处理,鳄鱼吃人是行业部门监管不力所致。最后,鳄鱼被暂扣到南宁动物园,赔偿问题不了了之。”记者了解到,林业部门认为自己在此事中被问责“挺冤枉”,他们认为法院查封时存在问题。该部门有关人士称:“我们希望刘海洋的家属向法院起诉,法院判赔多少,我们一定赔偿。”(据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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