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宣布上调印花税,股市在5天内跌了近1000点,许多股民损失惨重,郭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于是,他迁怒于自己刚看过的一份金融专业报,认为正是该报先前关于印花税不会上调的报道存在失实,误导了他,才导致他投资失败。
本报记者 陈轶珺
股民郭先生是浙江一家律所的律师。今年5月23日,本市某报第一版上刊出了一篇名为《财政部国税总局:未闻将调整证券印花税》的文章。
由于此前提高证券印花税的传闻在市场上流传甚广,郭先生一直顾虑股市会由此作出大调整,因而未买入股票。郭先生看了该报道后,心里感到踏实了,便调整投资策略,在5月29日大胆买入“SST长岭”2000股,每股价格11.20元,市值22400元。不料在第二天,印花税由1‰调整为3‰。
郭先生说,他刚刚购买的股票连续跌停,5月31日报收9.88元,市值下降了2640元。
郭先生认为,该报是新华社重点报刊,也是中国证监会指定披露上市公司信息的报纸,对于投资者具有权威的参考作用,其发布报道的信息应当具有合法性,并依法应该具有真实性。但实际上其刊出的结果却与发生的事实严重背离,应当属于报道失实。它导致自己作出了错误的决策并造成经济损失,报社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浦东法院审核后认为,由于郭先生与报社之间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且报刊报道仅为郭先生投资决策的一个参考而非决定因素,故对郭先生的起诉不予受理,并向郭先生告知了法律的相关规定,郭先生对此表示接受。
据悉,法院已将郭先生的诉状邮寄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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