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市上“捡到”女婴
13年后,才知养女是侄女
养女回到弟弟家,嫂子追讨13年抚养费用
金黔在线讯 13年前,已生育两个女儿的一对夫妇,想生一个男孩,将刚满4个月的二女儿抱到集市,通过他人交给自己的大嫂。
集市“捡回”女婴
张海(化名)是乌当区某乡村民,与李霞(化名)结婚后,连生两个女孩。望子心切的夫妻俩为了要一个男孩,萌生将二女儿找人代养的想法。
因担心生第三胎会受到计生部门的处罚,在二女儿出生后的第5个月,夫妻俩瞒着孩子的爷爷奶奶等人,让亲戚把女孩抱到集市。看到张海的大嫂方某正在赶集,于是亲戚谎称买了些水果没有袋子装,让方某帮她抱一下小孩,自己去找袋子,马上回来。等了半天还不见回来,方某只好把女孩抱回家。
不久,当地派出所得知方某捡了一个女孩,经核实后给女孩上了户口。尽管方某已有一个儿子,但方某对女孩倾注了无私的爱。
女婴竟是小叔子家的
让方某想不到的是,2003年她丈夫不幸去世后,李霞突然来到她家说,“孩子是我生的,我要带她回去”。方某不相信,没有同意李霞把孩子带走,孩子不同意去李家。
大家相安无事又过了3年。2006年2月,有人把女孩是张海与李霞所生的事举报到计生部门。经查,女孩确实是他们所生。为此,在1994年6月又生了第三胎的张海、李霞夫妻因违反计生政策,被处罚3000元。2006年7月,张海、李霞将女孩从方某家接走,并再也不许孩子与方某见面。
起诉索赔13年抚养费
“13年了,我为孩子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经济上都付出了很多,孩子离开1年多来,我时刻都在想着她……”回忆起13年来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的经历,方某哽咽道。
据了解,为了争夺娃娃的抚养监护权,去年年底,方某还把张海及张海的父母告上法庭。最后经法院调解,方某放弃了对娃娃的监护权。
此后,为了讨回13年抚养、教育孩子的费用,方某多次找孩子的亲生父母协商。但张海、李霞认为,孩子是方某自愿抚养,且平时也支付了孩子的部分生活费和其他费用,不同意再给方某任何费用。今年年初,方某一纸诉状将张海和李霞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她13年抚养孩子的费用31200元。
日前,乌当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判决。(作者:凯新 齐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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