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个逾期未交体检证明而被系统注销的驾驶证,经过当事人向车管所申请、学习后,成功“复活”。
昨日(13日)记者从东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目前车管所正在受理的还有300多份“复活”申请,交警部门提醒,恢复驾驶证的业务到9月30日截止。
两种情况不在恢复范围
内据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介绍,这次可以恢复的驾驶证是2004年5月1日后,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超过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被车管所计算机系统注销驾驶证。
因逾期未办理换证被注销的驾驶证不在此次恢复范围之内,因被记满12分的驾驶证也不在此次恢复范围之内。
恢复的条件是必须经过交通安全教育后予以办理。为了提醒广大群众及时前来办理,车管所根据驾驶证登记的联系方式寄出了第一批信件5840封,第二批信件5300封近期将寄出。尚有5000多封因登记地址和联系方式变动,无法找到。
为此,东莞市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在登记时提供的实际住所地址或者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办理相应的手续。
须驾驶人亲自办理
交警部门提醒,此次恢复驾驶证的业务从即日起至9月30日为止,今年10月1日起停止受理申请,10月31日起停止办理所有恢复业务。
驾驶人必须自己亲自办理,本人必须到学科中心参加学习。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或准考证明、注销回执)、本人相片,本人身体体检证明,填写《恢复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申请人参加学习结束后,车管所将予以办理恢复手续,打印《恢复凭证》,连同机动车驾驶证交给申请人。咨询电话:22265900.
具体申请办理程序
1 需申请恢复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或准考证明、注销回执),身体体检证明,到车管所驾驶员业务厅5号窗口办理手续,并预约参加学习时间。
2 按照预约时间到考试中心(学科)教学楼一楼投影室参加学习。
3 参加学习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持本人驾驶证和受理回执到车管所驾驶员业务大厅8号窗换发新版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寇金明 通讯员阎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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