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14日讯
昨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反渎职侵权案件的情况。
据了解,2003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04件130人,侦查终结118件158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73万元。
司法机关渎职案件突出
记者获悉,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在渎职案件中占大多数。在检察机关所查办的案件中,涉及公安机关70人,其他行政执法机关28人,其中林业部门7人,税务机关8人,财贸管理系统3人,国土部门4人,城建部门2人,其他部门4人。其中,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占立案总数的61.5%和63.8%。查办的典型案件有:海南省公安厅原法医卿太苏徇私枉法案、琼中县法院副院长吴坤龙滥用职权案等。
林业、税务部门“窝案”“串案”多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行业系统和部门窝案、串案明显增多。如各级检察机关深入渎职犯罪高发、易发的林业、税务部门,发现了一批涉林、涉税渎职案件线索,成功立案查办林业部门渎职犯罪案件5件5人,税务部门渎职犯罪案件5件5人。
渎职罪造成国家巨额财产损失
检察机关表示,其查处的有些犯罪案件犯罪后果严重,造成国家、集体、人民群众巨额财产损失。如琼海市检察院立案查办的原琼海市石壁镇委书记黄声存、镇长蔡兴川等人滥用职权一案,造成了国有、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直接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儋州市检察院查办的海南省财政厅综合处主任科员蔡兴利玩忽职守案、昌江县经济实用开发中心副经理陈雪丽滥用职权案等系列案件,因蔡兴利、陈雪丽等人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金340余万元的重大损失。(陈映虹李轩甫)
(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