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监督”公示牌以三种“脸”表示卫生状况
海口晚报网6月14日讯
从昨天起,消费者只要在海口餐饮企业入口看贴的是什么“脸”,就知道这家餐饮企业卫生状况好坏。昨天,龙华区食品卫生“阳光监督”公示挂牌仪式在金龙路美食一条街举行。首批接受“阳光监督”的26家餐饮企业中,“新疆人”等25家酒店被授予“高兴的脸”和“微笑的脸”,“壹加壹饺子店”被授予“哭泣的脸”。
龙华区率先启动“阳光监督”
据介绍,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件屡有发生,从中折射出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与缺陷。
去年下半年,国家卫生部组织包括我省在内的卫生部门到欧洲考察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我省卫生厅考察后认为,丹麦实行的食品卫生“微笑”监督,对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成效甚大,值得借鉴。卫生部要求海南等5省市先行试点。
今年3月30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确定龙华区实行全国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4月3日,龙华区在全国率先启动试点工作。此次试点工作包括餐饮业、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供餐单位、企业事业单位集体食堂、咖啡厅、茶馆、酒吧等。其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暂不试行。
“三种脸”评价卫生状况
卫生监督员按照卫生部《餐饮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规定的监督项目,对每一家餐饮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评分,作出“良好”、“一般”或者“差”的评价结论,并将综合评价结果以公示牌形式在餐饮业大门口显著位置公之于众。公示牌上的“综合评价结果”,以三种不同“脸”来表现,十分形象直观。
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给予“高兴的笑脸”;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给予“微笑的脸”;得分低于总分的60%或违反关键监督项目者,评为差,给予“哭泣的脸”,并在“阳光监督”牌上贴上相应标志,并要求差者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
每年4次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据了解,公示牌所载内容有:单位名称、地址、卫生信誉度等级、现场卫生监督状况、卫生监督意见、综合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结果说明、卫生监督员名称、卫生监督日期、卫生监督投诉电话、卫生行政部门。
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监督检查结果每年公布4次,第一轮公示完毕后,卫生较差的餐饮企业可通过整改争取“换脸”。(陈新摄影报道)
(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