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6月14日电(杨金志、陈琼珂)上海市检察院13日表示,为了尽快将举报线索查清、查实,更加及时有力地打击职务犯罪,检察机关提倡举报人署真名举报。上海检方同时表示,执法机关会对举报人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举报人不必担心受到打击报复。
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3730件,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2423件,署名举报仅有563件,署假名的、匿名的举报占多数。而匿名举报提供的线索往往多数不完整或者反映的问题不清楚,检察机关又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调查工作很难展开。
上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传纪说,有的举报信中反映问题的管辖区域很难确定,有的举报人一笔带过的细节恰恰是侦破案件的重要线索,有时办案人员已经看出了蛛丝马迹,却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这些情况都容易导致被举报人逃避打击。
邹传纪表示,我国法律规定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执法机关对举报人有保护义务。检察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会严格保密,违反规定的人员会受到严肃处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他还表示,署名举报不仅能方便检察机关查案办案,对表彰举报人、兑现奖励、弘扬社会正气都有重要作用。
群众举报已经成为上海市检察机关开展反腐工作的重要线索来源。2006年6月至2007年5月,上海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419件470人,其中来自举报的有133件151人,总案值3.3亿元。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