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2007年度“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受助学生挑选工作日前启动。自治区分配给我市受助学生名额共有29个,其中,大学生18名,“宏志班”学生11名。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组织实施。
资助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受助生必须是“品学兼优、家庭贫困、无力完成学业”的2007年新生。高中“宏志班”受助生应是达到我市中考录取标准,符合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条件,并且愿意到南宁市就读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受助大学生应是今年考入全国重点高等院校或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品学兼优的本科新生,毕业后必须愿意回广西服务五年以上,重点是农民或下岗职工的子女。此外,受助生必须身心健康,所学专业符合中西部地区发展需要,学生父母遵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本次挑选受助学生采取申请结合推荐的办法。特困生本人应注意向原就读中学提出书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