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西宁6月14日消息(记者凌晨贵龙)记者日前从青海省民政厅获悉,该省将为连续五年(含五年)以上享受低保待遇的无房户(不包括已租住公房的家庭),或经房产建设部门鉴定居住危房的无房户提供住房救助制度。
据了解,救助方式分两种形式:一是政府统一建设或购置救助住房,采取实物配租的形式进行救助。二是由政府兴建一定数量的福利院,集中安置无住房或居住危房的“三无对象家庭”。实物救助住房套内建筑面积在30平方米以内的,每月每户按10元收取租金,超出30平方米以上的,按当地住房租金中房屋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计租。此项救助制度今年刚刚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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