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实习记者张维)昨日,记者从西安市打击“两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西安将首次对举报“两非”行为查证属实的个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至5000元奖励。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以来,西安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
针对这一问题,西安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个人举报经调查属实的案件,根据情况奖励首位举报人3000—5000元。对利用B超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引产)的行为;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引产)的;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虐待、溺弃、拐卖、残害女婴女童的,均为举报的主要内容。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来信等方式向西安市和所在区县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要求举报内容必须真实,举报线索(姓名、地址、违法违纪行为等)具体清晰,便于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将对举报人的姓名、地址、电话等实行严格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泄露举报人的有关信息。对压制、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严肃处理。
另外,从6月份开始,全市实行查处“两非”案件每日零报告制度。西安市计生委及各有关部门联合进行集中查处“两非”案件,对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实施“两非”行为;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为他人实施“两非”行为的,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妇女,违法鉴定胎儿性别、擅自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和涉嫌“两非”的“黑”B超点、“黑”诊所、“黑”药店均为重点严打和查处对象。
同时,禁止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对孕妇的正常孕期保健检查,检查人员不得透露或暗示与胎儿性别有关的任何信息,否则,视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严禁个体医疗机构实施孕检。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凭处方调配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并建立处方档案,对违法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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