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记者周波)市教育局、市房管局昨日发出《关于妥善解决成都市城区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小学、初中学生入(转)学问题的补充通知》,强调原由市危旧房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出具拆迁证明的职能将移交至市房管局。
据悉,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的小学、初中学生入(转)学,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出具户口、新居住地购(租)房合同(或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并由市房管局房屋拆迁管理处出具拆迁证明,到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手续。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拆迁户子女,无论户口是否已经迁移到新居住地,均可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在新居住地附近入学;小学毕业将升入初中的拆迁户子女,可通过转片在新居住地参加微机派位。
危旧房改造工程涉及的小学、初中学生入(转)学,由新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和生源情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各中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工程拆迁涉及子女,也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据悉,教育行政部门对工程拆迁涉及的学生入(转)学只解决一次,解决时限限于相关工程完成日期,过时视为家长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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