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腐败官员下最后通牒 6月29日前坦白可从宽
今报郑州讯即日起,全省开始严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如果存在“收受干股”等行为的,可以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明情况。昨天,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严查八种谋利行为
中共中央纪委作出的八项“禁止性”规定是: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得薪酬。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
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
主动交代可从宽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相关规定,省纪委专门下发了《河南省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凡是有上述行为的,如果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6月29日以前,是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束后,还将进行认真排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叶青纯表示,我省会尽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重点将查处那些在期限内应纠不纠、应报不报、弄虚作假、拒不自查自纠,特别是销毁证据、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的。排查的方法,将采取鼓励群众举报、深入重点单位走访、排查现有案件线索、与公安等部门结合等方式,查处一批案件,找出一些腐败新问题,归纳一些腐败新特点,制定一批新制度,使惩处与预防腐败紧密结合起来。
□时政主笔 王秋欣 通讯员 徐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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