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眼看着父亲借给别人的5000多元有去无回,正读高三的强平心底窝了一团火,于是,一系列的报复手段应运而生,他以欠债人儿子的名义给9位老总寄去敲诈信。
老爸被欠钱10年要不回
1996年6月,潘耀文时任邳州市岔河镇西岔河村农具厂的厂长,一天他找到了强平的父亲强军:“老强啊,我们厂现在资金不够,能不能借给我1万块,下个月就还你。
农具厂改制前后,潘耀文陆续还了强军一部分钱,可还差5370元。为了这5000多块钱,强军找过潘耀文多次,两家人甚至为此闹翻了脸,可这笔账悬了10年了,依然没有着落。
冒充欠债人之子敲诈9位老总
看到老爸强军为这笔拖了10年的账发愁,正读高三的强平坐不住了,他决定要报复潘耀文。
2005年9月的一天,强平找到了岔河派出所,口称潘耀文的儿子潘飞要办理学籍,从而获取了潘飞的身份证号码。紧接着,强平又以潘飞的名字伪造了一份常住人口登记卡。11月,强平拿着这份伪造的潘飞常住人员登记卡,先后在中国农业银行邳州市支行铁富分理处,以潘飞的名字申请办理了五个金穗通宝卡。
2006年1月6日,强平把这些金穗通宝卡汇款单附在恐吓信里,分别向邳州市官湖镇9个民营企业负责人投寄,以炸毁厂房相要挟,要求这9位老总在收到信的当天汇5万元到潘飞的金穗通宝卡账户上。强平的目的很明确:以此诬陷潘飞,达到司法机关追究潘飞刑事责任的目的。
没想到的是,9个老总都没有向该账户汇款,徐州森源木业公司负责人接信的当天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最终被判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强平被抓之后,才知道自己可能会牵涉到很多罪名:伪造国家机关证件、诬告陷害、敲诈勒索、妨害信用卡管理罪。邳州市法院认为,强平为了报复陷害他人,伪造他人身份证件,骗领银行信用卡,写敲诈信件陷害他人,破坏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和信用卡管理制度,其行为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因强平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并且是初犯的在校学生,认罪态度较好,为让他回到学校继续读书,法院最终从轻判决强平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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