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姐(化名)是位新股民,6月8日,她的股票账户里离奇地多了1000万元,3天后,证券公司告知她,这是因为转账出现差错所致,但此时,账户里的30多万元资金已经被买成了股票,而马小姐则坚称她并不知情。为此证券公司强行平仓,致使她账户内的个人资金也受到了损失,对此证券公司表示将予以部分补偿。但有律师则认为,证券公司没有权利单方面强行平仓,但马小姐涉嫌擅自挪用他人资金,涉嫌违法,应负更大责任。
股民账户突然多了1000万巨款
马小姐是宝安区公明街道一工厂的财务人员,今年4月26日,她在公明某银行内的国信证券营业点开办了证券账户卡,6月6日,将1万元钱经由“金牛银券通”转至自己的证券账户。
第二天,她分三次,买进了9200股某基金,此时证券账户上的剩余金额只有93.89元。6月8日,她又将另外1万元存入了自己的股票账户。
6月11日上午9时48分,她收到了一条发自国信证券的手机短信:“尊敬的马××客户,您好,由于系统原因,有一笔错误款项误入您的国信证券账户,据查您已经将这笔款的一部分买了股票,现已透支-320797.37。希望您能在2007年06月11日上午10点半之前卖掉一部分股票来补已透支的资金,不然在10点半之后我方会采取强行平仓的措施,谢谢合作!“
收到短信后,马小姐称她当时并没有在意,通过咨询朋友,她觉得可能是一条诈骗短信。“怎么可能会转错账呢,而且还是1000万。”马小姐称,由于自己是新手,所有的股票买卖都交由好友打理,自己并没有过问,也不知情。“不久后,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我用这笔钱中的30多万元购买了两只股票,可我根本不知情。”
证券公司转账出现错误
在马小姐股票账户的资金流水记录里,记者看到,6月8日,确有一笔高达1000万元的资金通过银券通转入她的股票账户。但流水记录显示,该账号当天分三次买进了3只股票(基金),共11万股,交易金额330890.76元,其中约2万元是她自己的。对于这些交易,马小姐坚称,自己的股票是朋友代为打理的,而这位朋友可能不清楚自己的账户里有多少钱,所以糊涂成交了。而当记者要求她向记者提供该朋友的联系方式以便查证时,她却始终不愿配合,只是不断称:“这只是个人行为,我的朋友并不愿接受采访。”
至于是谁动了这块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证券公司方面表示,交易记录已经给了明确的回答,不管是谁在操作交易,总该对股票账户上的资金有相当地了解。对于证券公司的说法,马小姐并不认可,“如果不是证券公司转错账了,会达成这些交易吗?”马小姐向记者表示,她并没有想要侵占这笔资金的念头,6月11日,她主动卖出了其中的10万股股票,至于为何没有全部卖出,她解释:“我希望在合理的价位卖出,不想因此造成本金的损失”。
据马小姐称,最让她感到不满的是,6月12日上午,证券公司强行平仓,将她剩余的近两万股股票卖出,1000万资金被证券公司转走,账面上出现了负30多万的流水记录。但由于证券公司的强行平仓,自己的约2万元本金也遭殃及,由于卖出价较低,自己损失了3000多元,对此,她认为造成她损失的原因错在证券公司身上,出现这种情况之后,公司应该在当天就联系她,不应隔了3天才通知她,所以该公司必须为她的损失“买单”,“证券公司一位陈小姐为此还打电话给我,并表示要补偿我的损失”。
而前日,记者跟随马小姐前往该营业点时,客户经理李某直言,这样的情况自己从业几年来只听说但并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几率几乎是几千万分之一!”对于公司强行平仓一事李某并没否认。对于原因,李某解释,“可能是工作人员在转账的时候输错账号了,此前曾听说过这样的情况,但据我所知,没人敢动这些钱。”李某表示,对于马小姐的损失,公司方面会进行赔偿,但至于如何赔偿还有待公司高层决定。
该公司营销中心一位相关负责人解释,出现差错的主要原因在于,“不同的两个股票账号之间在清算时不一定需要密码,所以一旦系统或者人为出现差错就会产生转错账的现象,比方说,我要把钱转给一个人,但打错了账号,结果转到另外一个账号里去了。”
对于出现差错之后,券商该如何追讨,这位负责人表示,“之前我们公司并没有出现这种现象,也不方便透露,但通过法律途径成功追讨在别的公司是有先例的。”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至于是否是人为错误造成的,我们会做进一步调查,相关的责任人将会受到处分。”
有关人员证券公司将承担部分损失
随后,记者拨通了该证券公司负责资金业务的陈小姐的电话。对于马小姐3000多元损失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陈小姐首先明确表示,马小姐之所以会遭受损失,主要是因为她“动了这笔钱”。但她随即表示,由于此事涉及的金额比较巨大,她已经将此事打了报告递交给公司高层,需要由领导决定怎么处理,但可以向马小姐承诺,这笔损失将由双方共同承担,国信证券将负责一部分损失。“但到底他们承担的是几百还是一千,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马小姐说。
昨日,马小姐账面负30多万元的记录已经消失,但补偿结果却仍悬而未决。昨日,记者致电该证券公司总部的经济事业部,一位负责人表示,出现这种错误,股民必须立即和券商联系,不应该动用这些资金,“但是由于差错是由我们公司引起的,那么我们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各方说法
》》业内人士
强行平仓涉嫌违法
业内人士郭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种错误应当由券商负责,他必须负责追讨回这些钱”。郭先生告诉记者,“证券公司将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等独立第三方存管,实施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证券公司将不再接触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而由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证券交易买卖、证券交易结算托管三分离是国际上通用的‘防火’规则。”
郭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个人对个人的第三方存管制度是比较完善的,但公司对个人存管制度则没有多大进展,“所以这笔千万巨款很可能是来自某个公司的资金。”而对于是否在股票账户转账间设置密码,郭先生认为这不可行,也不可能,“股票账户之间的转账就类似银行账户间的转账,根本不需要密码,要不然交易效率就要受到影响。”
郭先生表示,所谓强行平仓,一般情况下就是,借贷人向银行或者某些机构借贷炒股,当借贷人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对方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平仓,券商这种擅自强行平仓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
》》律师
挪用他人资金或触刑法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吴晓荣律师认为,在此事中,银行方面转错钱肯定存在错误,但客户动用了这笔钱确实应负更大责任。她表示,这事和捡到钱不能使用的道理一样,尽管马小姐称自己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但她确实动用了这笔钱,用于盈利资金,也很难证明自己并不知情,根据不当得利应返还的原则,其行为已涉嫌《刑法》中的挪用资金罪。但马小姐如果对此存在异议,双方需要通过法庭以确定这笔资金属于不当得利。同时,吴律师指出,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国信证券在要求马小姐归还这1000万未果之后,应当首先报警由公安机关来处理,而没有权利单方面将客户的股票强行出仓,如果有需要,马小姐可以就此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记者郭岱钊吴筱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