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UV赤”商标注册失当被撤销
正义网北京6月15日讯 (记者吕卫红)曾在本报首发引起商标界强烈反响的中国水族"UV赤"商标之争日前有了最新进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5月28日作出裁定:撤销共鳞实业(深圳)公司(以下简称共鳞实业)所拥有的第3057927号"UV赤"注册商标。
中国水族界"UV赤"商标之争已经长达4年。2002年12月份,一家名为共鳞实业的日本企业在渔粮类产品中申请注册了"UV赤"商标,此举将所有多年生产"UV赤"类渔粮产品的中国民营企业置于"侵权"的境地,水族业猛然出现了众多繁杂的纠纷与诉讼,一些小型企业因此破产倒闭。 "UV赤"是注册商标还是行业通用名称?商标业界围绕这个问题也争论不休。2003年7月,最先被共鳞实业起诉并遭到巨额罚款的深圳龙岗明利红虫场(以下简称明利红虫场)向商评委提起针对第3057927号"UV赤"注册商标的争议申请。时隔近4年之后,商评委对该争议申请作出裁定。
商评委经审理认为,"UV赤"使用在动物饲料等商品上,不具有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特征,难以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被申请人共鳞实业将"UV赤"文字作为注册商标加以独占,妨碍了他人正常使用同行业中用来表示商品制作过程特点的表现形式,使其形成不合理的竞争优势,遂作出撤销第3057927号"UV赤"注册商标的裁定。
对于这个结果,明利红虫场经理雷永强表示非常满意,称商评委此举是公平正义的体现。共鳞实业方面目前仍处静默期,是否会有相关行动尚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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