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要求所有党员干部本月29日前自查
省纪委要求如实填报“落实禁止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规定”的登记表
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通讯员 粤纪宣) 所有党员干部本月29日前要如实填表进行自查,如有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必须附有书面情况说明和整改意见。
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规定》,全面开展对照检查,逐一进行核实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珍惜这次主动受教育、主动纠正存在问题的机会,对照《规定》条款进行认真检查,在自查截止时间之前(6月29日前)如实填报《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情况登记表》,如有违反《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必须附有书面情况说明和整改意见。《登记表》于6月29日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相应的纪检机关。对在规定期限内主动说清问题的,依纪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朱明国在讲话中强调,学习宣传《规定》时间紧,要求高,政策性强,要在规定时间内传达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保证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他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为贯彻实施《规定》提供有力保证。党委(党组)要负主要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对照检查,带头整改存在问题。各级纪检机关要负直接责任,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他强调,贯彻实施《规定》要严格把握政策,既要严肃查处存在问题,又要重在教育,宽严相济,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