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5日电公安部公布:2007年5月24日,广东深圳市公安机关成功摧毁了一个利用互联网对境外网民进行淫秽色情表演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其中表演人员6名),缴获作案电脑7台、笔记本电脑1台、涉案银行卡12张,端掉淫秽表演窝点4处。
2007年4月,深圳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发现,该市有一个犯罪团伙利用互联网组织对境外网民进行淫秽色情表演。深圳网警支队、龙岗公安分局立即组成专案组,经侦查发现该团伙主要由经纪人兼表演者苏某及多名表演人员组成,采取“身在境内,面向境外;境外付费,境内收钱”的方式,通过12个境外网站(网站服务器均设在台湾、香港等地),向境外人员进行网上淫秽视频表演,境外人员付费观看。苏某负责与境外网站管理人员联系,并在深圳地区组织“宝贝”(表演者)进行淫秽视频表演。涉案网站获利后,境外网站管理人员将部分非法获利提供给苏某,苏某再将钱分配给“宝贝”。经过缜密调查,专案组最终确认5名主要表演成员的具体情况和表演窝点的主要分布地点。5月24日24时,公安机关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当场抓获苏某等7人。经审讯,苏某交代了其自2006年4月起,通过互联网组织12名女性面向境外人员进行网络淫秽表演,非法获利5万余元的事实。目前,苏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他表演者也被依法处以治安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这起案件是广东省公安机关破获的首例利用互联网对境外网民进行淫秽色情表演案。其主要特点:一是该团伙为境内外勾结进行淫秽表演。团伙成员构架为“站长(台湾)”、“经纪人(境内)”和“表演宝贝(境内)”三级。二是开设者、站长均为台湾人,只针对台湾、香港等地付费网民提供网络淫秽表演,国内网民无法观看。三是网站服务器均设在台湾、香港等境外地区。这起网络淫秽表演案件,犯罪行为隐蔽,其服务器在境外,固定证据难度大,但在公安机关的周密部署、严厉打击下,犯罪嫌疑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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