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巡逻大队有关负责人昨日介绍,目前,南昌市每天有约500名民警、700名巡防员和45辆警车(包括3辆特警的巡逻车)在大街上巡逻。其中,100名110民警主要在八一大道、中山路等繁华地段巡逻。为了规范巡逻民警的行为,南昌市公安局制定了《南昌市公安局巡逻民警勤务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从15日起开始实行。
巡逻民警必须佩戴“六小件”
《规范》的适用对象为:巡警、特警、交警、派出所民警以及参加街面巡逻的公安民警,规定这些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必须佩戴“六小件”,即:警用电台、手铐、伸缩警棍、强光电筒、辣椒水和警绳。其中伸缩警棍和辣椒水是巡逻民警最新配备的。
特警巡逻必须佩戴枪支
新的《规范》规定,特警实行武装巡逻,他们除了必须佩戴“六小件”外,还必须佩戴枪支。一般情况下,一组巡逻特警中,有1名特警要佩戴微型冲锋枪,其他特警要佩戴手枪。
城区巡逻警车时速20公里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根据《规范》,巡逻主要采用步巡和车巡两种方式,车巡为每小时一次,警车的速度要控制在20公里/小时,以方便接受群众报警、咨询、求助等;步巡为半小时一次,主要是检查是否有可疑人员,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
文/胡坚 记者涂永辉 实习生彭瑜 图/记者许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