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女老板放言,“出资20万元收购宾馆可回报100万元”。但当她收到合伙人的15万多元出资款后,却卷款潜逃。昨天记者从渝中区法院获悉,法院以诈骗罪对其判刑7年、罚金1万元,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
市工商局工商登记档案表明,重庆洲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1月3日,曹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曹琼承诺,“投资20万元,收购成功后可回报100万元”。为了让邹相信,她带着邹来到铁陵宾馆,找到当时的负责人,并当面吹嘘洲海公司绝对有实力收购,并把宾馆经营得红红火火。邹确信了这个项目和高回报后,在2000年12月6日,与曹签订了入伙协议。
受害人邹某称,在1个月时间内,自己分两次交了15万多元。在第二次交款时,铁陵宾馆已经被拍卖给另外的公司。曹为了让邹放心,还写下保证书,称在没有见到铁陵宾馆的过户手续之前,其他人不能动用此款,邹可以自行随时取回。
然而,2001年1月底,邹发现洲海公司关门,并无法联系上曹,这才发现上当。警方接到报案后,将其列为网上逃犯,直到去年8月22日才将曹抓获。
尽管曹琼在法庭上辩称她没有骗取邹的钱,法院认为,各种事实证实,曹利用洲海公司名义,虚构收购铁陵宾馆的事实并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15万余元,已构成了诈骗罪。
记者 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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