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6月16日电(记者齐海山王晓明)吉林省农民收入逐渐由“一枝独秀”向“多路进财”转变,其中劳务收入的比重逐年增加,已经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6%以上。
自2004年吉林省启动“阳光工程”以来,示范性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带动培训转移239万人,各级财政累计投入“阳光工程”专项资金8041万元,通过发放培训券或降低收费标准等形式,调动了广大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据统计,去年,吉林省转移农村劳动力33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37亿元,农民人均劳务收入950元,劳务收入比重占农民人均收入的26%以上。今年吉林省计划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5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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