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16日电(记者马应珊、罗昌爱)日前,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农民韩亚祝在邮政储蓄所拿到了“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存折”,领取了300元钱。他说,这是政府发给他家的两个月的生态补偿金。早些天,在王下乡举行的生态补偿资金存折发放仪式上,王下乡2968名群众都领到了这样的存折。
根据海南生态省建设纲要,海南规划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将达1345.78万亩,约占全省土地面积的26.1%。2006年,全省未列入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和中央森林效益补偿范围的重点生态公益林约390万亩。从去年开始,海南决定由省财政按每年每亩5元的标准,对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补偿。对总长1500多公里的海防林带,省政府决定在一般森林每亩补偿5元的基础上,每亩再配套补偿15元。
海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为:省政府公布的重点公益林林地中的有林地,以及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的疏林地、灌木林地、灌丛地。补偿资金包括补偿性支出和公共管护支出。补偿性支出用于重点公益林专职管护人的劳务费或林农的补偿费以及管护区内的补植苗木费、整地费和林木扶育费;公共管护支出用于重点公益林的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林业病虫害预防与救治、检查验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据了解,海南省中部和贫困地区,包括五指山、琼中等11个县市的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省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的81%以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全面实施,将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人们对森林乱砍滥伐问题,有利于连片整体自然生态圈形成和促进当地农民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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