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樊记文被警方羁押回西安 本报记者 邓小卫 摄
犯 罪嫌疑人樊记文在厦门落网,昨晨羁押回西安;警方希望受害者尽快持证据报案,“专案组”电话:029-84622192
本报讯 (记者孙强)本报日前报道了一些私家车车主将车辆挂靠在租赁公司向外出租,却遭遇莫名“失踪”,陷入骗局一事,昨日清晨7时许,这一骗局的犯罪嫌疑人樊记文被警方从厦门羁押回西安。
租赁车莫名被抵押
今年5月7日,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接到西安南郊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报案称,公司将十几辆车租给了长安区一个名为樊记文的男子,但已经几个月没有收到租金了。
这些车辆的所有权其实是一些私家车车主,他们将车辆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以租赁公司的名义向外出租,从而收取租金。收不到租金,也见不到车,一些车主通过车上的卫星定位系统,自行找到车辆“收车”,但却发现,明明是属于自己的车辆早已被人抵押。租赁公司也慌了,遂向警方报案。
一家公司租出134辆车
根据警方大量走访摸排,发现自2006年2月以来,樊记文以自己做生意需要大量用车为由,曾先到长安区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车,由于樊的需要量很大,长安区这家租赁公司以为是大生意来了,就找到西安南郊的一些汽车租赁公司调车。而樊本人随后也直接去这几家公司租车。
经警方不完全统计,樊记文先后从这几家租赁公司租车近200辆,其中一家公司就租给樊记文134辆车。而公交分局制定的《汽车租赁行业治安管理制度》中明文规定:一人承租两辆或两辆以上车辆时,公司必须对其用途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严格审查。
犯罪嫌疑人在厦门落网
这么多车辆被骗,不仅金额巨大,而且由于多数为私家车,影响的人员范围也很广,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马中林指导案件侦破工作,公交分局成立了四大队全体民警参加的专案组,将此案定性为“涉嫌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
6月11日,犯罪嫌疑人樊记文的藏身之地被确定——他已躲到厦门。13日,公交分局四大队大队长毛永新与两名民警到厦门,将正在呼呼大睡的樊记文抓获。
经查,现年32岁的犯罪嫌疑人樊记文将骗租来的车辆,通过关系网,分别以3万-8万元不等的价格,抵押到西安及周边县市,有少数车辆已抵押到外省市。目前,警方(包括群众自行)追回车辆已有一百五六十辆。
请受骗车主尽快报案
据警方透露,由于涉案车辆较多,有些车辆的去向,樊记文也一时想不起来。公交分局表示将加大审查力度,缉拿樊的同伙,积极为群众追回被骗车辆。毛永新希望涉案私家车车主,尽快持有关证据到警方报案,有些车主私自通过卫星定位系统找到了车辆,也希望能尽快与警方联系。
目前,犯罪嫌疑人樊记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西安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四大队“专案组”电话:029-8462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