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排查“农家乐”时,查出的野猪肉和斑羚肉 本报记者 赵航 摄
本报讯(记者王瑞强)昨日,本报报道了长安区东大街道办水磨村、祥峪村两村民私贩熊掌,被民警现场抓获的消息。昨日中午,记者再次随民警进行突击检查,结果在长安区滦镇一户村民家搜出数公斤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斑羚的肉。
6月15日晚,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沣峪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对现场抓获的李岁焕进行了初步讯问。据李岁焕说,熊掌是今年3月从宁陕县一农民手中买的。
3月的一个夜晚,一名陕南山区村民共以3000元的价格向李岁焕出售了两只熊掌。随后,该村民即离开。李岁焕说,除了知道是宁陕县人外,该村民姓名、住址一概不知,但如果见面,他能认出此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昨日中午,记者随派出所民警从沣峪口进山,对部分“农家乐”进行了突击检查。在距山脚20多公里的山区,沿路有很多打着“农家乐”牌子的小院。时逢周末,一些农家小院坐满了来此休闲度假的市民。在长安区滦镇枣岭村一组,民警检查时,从“大玲农家乐”的一台冰柜里搜出了用塑料袋包裹着的野生动物肉。经现场检查,民警初步判断是一些斑羚肉和麂子肉。接受民警调查时,该“农家乐”老板李大玲始终无法说明这些野生动物肉的合法来源。同时,民警发现该“农家乐”没有经营野生动物的合法证照和手续,一张《卫生许可证》也已过期2个月。随后,民警没收了查获的斑羚肉,并对此展开调查。
据了解,斑羚,别名青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由于近年来的乱捕滥猎,斑羚数量日趋下降。该派出所所长樊建国说,这些“农家乐”出售的野生动物肉都是以极低的价格收购来的,而端上餐桌后,价格却至少翻了10倍。此外,这些收购来的野生动物肉从宰杀到储藏,卫生条件都比较恶劣,有些都已经存放了半年之久,肉质已不新鲜。所以,消费者最好不要食用这些野生动物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