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长官司判决蓝称“光明”绿称“黑暗”
陈有可能丧失补选资格,破釜沉舟只有上诉
本报今天综合消息 高雄市长选举官司被判决当选无效后,民进党籍现任市长陈菊昨天表示绝对会上诉,国民党的黄俊英阵营则对外表示,已做好重选高雄市长的准备。
昨天,陈菊阵营再度播放当时攻击黄俊英贿选的录像,表示这是台湾司法史上最黑暗一天。国民党秘书长吴敦义认为,高雄法院判决是“光明的一天”,他呼吁陈菊至少应暂时请假,不做重大市政决策。
如果陈菊阵营不上诉,就须重新举行市长选举。如果陈菊阵营上诉,根据台湾的“公职人员选罢法”规定,选举诉讼以二审终结,各审受理法院应于六个月内审结,当选人如果二审仍被判当选无效,不得再上诉,必须解职;然后须在三个月内重新选举。
据分析,根据台湾“选罢法”规定,当选人因暴力、贿选等非正常事件原因经法院判决当选无效确定者,“不得申请登记为该次公职人员补选候选人”。而一审法官正是根据此条款判决陈菊败诉,所以陈菊就算现在辞职让高雄市长补选,她已没资格申请登记候选人。如果二审还是根据此条款判决陈菊败诉,由于选举诉讼以二审终结,则陈菊将彻底丧失登记补选资格。所以,陈菊唯一有可能翻盘的机会,只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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