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白先生反映:上周,我在顺义区石门市场的一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福莱特”牌燃油三轮车,经销商出具了正规的购车发票、车辆牌照以及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的机动车登记证和机动车行驶证。但之后听说朋友买的同类三轮车上路时被交警扣下并罚款,不知道这种燃油三轮车能否上路行驶?
回复一:石门市场经销商王先生称,由于其经销总部在河北,便在河北为所售的全部车辆上了牌照,并办理了相关的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后,运到北京进行统一销售,所有车辆均属于合法车辆,并可全国通行。
回复二:江苏常州福莱特摩托车有限公司蔡姓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出售摩托车时并不负责为其上牌照,但部分经销商为了提高销售量,减轻购车者办理牌照的麻烦,会对将售出的车辆进行统一的牌照办理,公司也无权询问经销商将会在何地销售车辆。此外,部分地区确实规定不给燃油三轮车上牌,所以该车种只能在可上牌照的地区或检查力度较松的郊区行驶。
回复三:北京市车辆管理所非机动车管理站的工作人员称,交通法中只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这两个车种的定义,而燃油三轮车不在这两个范围之内,尚属非法车种,所以暂时不能给其办理牌照,且禁止在包括郊区在内的所有路段行驶,一经发现即会将车辆扣处并酌情罚款,建议消费者购买其他车种。只有两轮的电动摩托车和残摩可以正常上牌,且后者在办理时需要提供残疾人的证件。
回复四:顺义区仁和工商所工作人员表示,若商户出售在可办理牌照的目录名册上没有的车种,即属非法经营,工商所会在核实情况后停止其经营行为。白先生可持购车发票和车辆在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进行退货。本报实习生李秋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