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看病,国家报销”,在贵州已不再是梦想。今年5月,家住福泉市城厢镇龙井湾组的穆桂林的儿子,因脑瘤住进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共花了1万余元住院费,治愈出院后农村合作医疗为她报销了5000多元。穆桂林激动地说:“还是国家政策好啊,我们农民现在也能报销医药费了。”
目前,我省88个县(市、区)都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已由2003年的113万人增加到2608.72万人,参合率由初期的49%上升到84.91%,受益群众达710万人次。比200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到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提前了1年。今年省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投入预计将超过3亿元,比去年增加2.4亿元以上。
为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够真正帮助农民抵御医疗费用风险,各级财政逐年加大了对这项工作的投入。
每位农民每年参合费用从30元提高到50元,其中,农民自己交纳的10元没有变,中央、省、地、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总数从20元提高到40元。几年来,全省共为参合农民报销门诊和住院费2.5亿元,资金使用率已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