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湖北省黄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夏焕超15日又给法院打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自从4月16日递交起诉书以来,这几乎是他每天必做的功课。这次他得到的答复依旧是:在准备中。
蹊跷:巨额国债不翼而飞
黄冈市西湖一路和宝塔路交界处,有一栋白色的建筑,这是华泰证券黄冈营业部所在地。在过去的5年里,这里已经换了三次门牌。最开始是三峡证券,而后是亚洲证券,现在是华泰证券。
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通过亚洲证券于2003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开办了账号为B880903333的证券账户,同时在亚洲证券黄冈营业部办理了开户手续。
从2004年4月6日起,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买入010303国债共10000手共计1000万元。2004年9月15日,中心又在证券营业部存入700万元,从国债一级市场购买700万元的010405国债共7399手。
华泰证券接手这个营业部是2005年4月29日,当时中国证监会一纸命令关闭了亚洲证券,并指定由华泰证券接管。“当时清算组把所有的业务都冻结了,我们在5月11日进行了查询,证券账户上的国债都在。”夏焕超回忆说。可到了5月24日,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亚洲证券清算组的通知,他们证券账户上的10000手010303国债和7399手010405国债已经被划走了。
稍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的信息是,亚洲证券曾将他们持有的国债向结算公司以国债回购的方式作了抵押,而结算公司在冻结期内将这批国债直接划到自己名下。
无奈:奔走两年颗粒无收
就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得知国债被划走的同一天,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出证监罚字2005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称,亚洲证券自其前身原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来,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挪用客户债券的行为,且数额巨大,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一百三十二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亚洲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
持有的国债竟然在自己眼皮底下被券商私下用于抵押,又突然从账户上蒸发。惊愕之下,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始寻求解决办法。“我们先是去函华泰证券和亚洲证券托管组,要求予以解冻,但没有得到批准。”此后,他们不得不按照清算组的通知,向清算组申报了债权,希望在清算过程中能够把这笔钱弄回来。然而,他们得到的消息越来越坏。
“到后来,媒体开始披露亚洲证券的一系列劣迹,传言其有20亿元的资金窟窿,实际上亚洲证券已经资不抵债。”“如果通过清算组清算债权,这笔钱收回来的难度相当大。另外一个问题是,这些国债我们并没有授权亚洲证券用来质押,也没有借给他,本身不是什么债务关系。”在经历近两年的奔走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弄回一分钱,最后他们下定决心,通过法律寻求救济。
诉请:谁的过失谁来买单
湖北省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曹亦农律师和周群策律师担任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代理人。在研究完案情后,他们认为,千万国债不是蒸发掉了,而是被侵占了。曹亦农的观点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持有的国债,是亚洲证券黄冈营业部非法质押登记给结算公司的,结算公司接受了非法质押,并为了自身的利益采取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国债非法转移过户。亚洲证券与结算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产所有权,属共同侵权主体,应对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07年4月16日,公积金管理中心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华泰证券黄冈营业部、华泰证券、结算公司为被告,请求判令被告华泰证券黄冈营业部归还和赔偿国债共计1766.9万元,请求判令华泰证券、结算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曹亦农说,谁的过失谁来买单,最起码不能让无辜的老百姓买单,本案中公积金管理中心并没有过错,如果让无过错者去承担损失,显然有失公平。
由于涉及大量住房公积金的安全问题,这起诉讼的有关各方都极为谨慎。业内人士估计,被告三方会以自己的行为符合行业政策、符合证监会有关规定为由来展开答辩。“这将是一场标本性的官司,法律和行业政策会产生激烈的碰撞”。
记者在发稿前获悉,结算公司在接到起诉书后,向黄冈中院提出了管辖异议,但法院予以驳回。结算公司又向湖北省高院提出管辖异议,目前尚未有回复。开庭时间还没有确定。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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