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梁书斌)炒股失利后雇“高参”帮忙,钱没赚到却赔上了性命。近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因炒股失利引起的杀人案,“高参”李公信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2006年6月,哈尔滨某企业女退休干部王某找到56岁的李公信帮其炒股。
王某的儿子案发后回忆,双方达成了口头协议,如果李公信炒股挣到钱,王某将按利润的40%给李公信“分红”;如果炒赔了,由李公信自己承担。
在李公信的指导下,不到两个月,王某所买的股票赔了3万多元。王某便按事先的约定,多次要求李公信给予经济补偿。
2006年12月1日8时许,王某将李公信找到她家,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因如何支付赔偿款的问题二人发生激烈争吵。当日10时,李公信从自家找出三角刮刀、剔骨刀各一把以及土制四连发手枪一支来到王某家。双方见面后,再次为如何支付赔偿款问题发生争吵和厮打。厮打中,李公信连刺王某要害部位十余刀,将其当场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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