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6月18日电(记者 范春生) 沈阳金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牟取暴利,竟在药品中加入壮阳成分,并伪造药品的企业标准和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大肆销售。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日前认定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金圣凯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判处金圣凯有期徒刑8个月15天。
金圣凯今年38岁,是沈阳金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05年,这家公司生产的“蓝珍牌强力片”上市,并在沈阳市的一些药店销售。然而,经公安部门取证,“蓝珍牌强力片”未经有关部门检测,其企业标准和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测报告也是伪造的。在该产品中还加入了未在产品外包装、生产说明书上标明的可壮阳化学成分——西力士,明显是假“伟哥”。
去年5月,警方在沈阳金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金圣凯抓获,查获“蓝珍牌强力片”6696盒。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5年至2006年5月间,金圣凯在经营沈阳金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过程中,为牟取非法利益,在其生产、销售的“蓝珍牌强力片”中,添加了未在该产品外包装、生产说明书上标明的化学成分——西力士,伪造了“蓝珍牌强力片”的企业标准和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报告,将产品销售给东北制药集团公司供销公司、沈阳市天宇大药房等处,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16万余元。
法院在一审时除以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金圣凯有期徒刑外,还对其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判处沈阳金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罚金16万元。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