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18日讯 济南市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严查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等五类权钱交易行为。
通知要求,济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力度,坚决查办权钱交易的典型案件。重点查办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搞虚假招标投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违规审批探矿权和采矿权、参与矿产开发,在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私分、转移、贱卖国有资产等案件,并深挖隐藏于其背后的权钱交易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
自《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在综合考虑违纪性质、情节、认错态度等因素后,依纪从宽处理。对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向党组织报告和纠正问题的,要坚决予以惩处,并选择部分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对腐蚀贿赂党员干部以及伙同党员干部受贿的其他人员,也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惩治。对党员干部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党组织说清和纠正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及时作出结论。
8月份,济南市纪委将协调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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