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宏兵)从去年12月起,扬州市检察机关通过专项查办,先后立案查处了10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涉案总金额达355万元,共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在治理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近日,扬州召开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动员大会,一场该市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历时最长、参与部门最多的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风暴”由此展开,并专设了0514—7342000举报电话。
针对近年来群众反映强烈的医药购销领域工作人员收受回扣等热点问题,从去年12月起,扬州市检察机关通过专项查办行动的开展,先后立案查处10起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查处个体药商行贿案时还发现,药品中标只是具备了市场流通的资格,中标后能否进入医院销售还需要医院领导、科室负责人同意,这些人也就成为受贿的重点对象。
此外,医药购销领域的受贿方式呈现多样化特点,且涉案金额巨大。受贿方式从种类上看,主要有药品回扣、基建回扣、代理回扣、医疗器械回扣、好处费、医生“处方费”、药房“统方费”等。从方式上看,有收受现金、实物、赞助旅游、代缴放款等。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查案中发现,个体药商根据医生所开处方向医生或科室支付回扣、药品回扣已成为医疗系统的“潜规则”,是医疗系统普遍存在的现象。如某个体药商代理的某种注射液,从厂家拿货的价格和配送到医院的价格每支相差102元,其中给医生的处方回扣是每支40元。在涉案金额方面,药品的出厂价和零售价之间有一个很大的利润空间,这些利润大部分被药品中间流通环节所获取。供应商获取利润后,大肆进行行贿。
为此,一场以“不断建立机制、预防犯罪、降低药价、实惠于民”为最终目的,扬州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历时最长、参与部门最多的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风暴”拉开帷幕。同时,由市检察院牵头,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药监局、市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等单位参与成立的市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也正式开展工作,以此促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的形成和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