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在第一时间启动
6月3日5时34分,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生里氏6.4级强烈地震,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亲自过问灾情,并批示要求向灾区提供帮助,使灾区需转移的群众都得到妥善安置。
6月3日8时,遵照国务院领导指示,国家减灾委、民政部紧急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响应。3日14时,由国家发改委、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卫生部、中国地震局等十部门组成的国务院抗震救灾工作组赶赴云南地震灾区,核查灾情,慰问灾民,协助当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此前,民政部下派的先期工作组已于3日下午抵达宁洱灾区开展工作。中国地震局、民政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交通部等中央部委也分别派出专家组奔赴灾区。
6月4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下拨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费2700万元,帮助云南普洱地震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为支持灾区做好转移群众临时安置,民政部于地震当天紧急调拨5000顶中央救灾帐篷,后又于6月4日增拨10000顶,累计向灾区调拨中央救灾帐篷15000顶。
地震当日,农业部有关司局迅速了解灾情,研究落实支持意见。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农业部立即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并责成云南省农业厅尽快派出工作组,前往灾区,慰问灾民,组织农业部门搞好抗灾自救。
灾情出现后,国家防总和水利部立即组织工作组赶赴震区,协助地方抢险救灾。随后,再次派出一个技术工作组赴灾区察看震损水利工程情况,研究并提出了震损水库应急度汛措施,以及在资金支持、除险加固措施等方面的建议。国家防办连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云南省全力做好水库排险、安全监测和受威胁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恢复重建正顺利进行
目前,宁洱地震灾区已从抗震救灾阶段转入到恢复重建阶段。当地政府计划通过积极努力,保证2008年春节前让灾民搬进新居,到2008年底完成恢复重建工作。
此次地震震级高、震源浅,民房倒损和转移安置人口多,基础设施损毁严重,恢复重建任务艰巨。据了解,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农村灾区将统一规划、分户建设、统一采购主要建筑材料,给农户提供多种建筑样式的选择,并且采取以农户自建为主,政府补贴、社会各界支持的原则。目前,灾区的建设规划已经展开,进村道路的恢复重建和临时校舍的搭建工作,也已经开始实施。
国家发改委在救灾工作中,主要安排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补助投资按照建设项目下达,灾后受灾地区上报恢复重建项目计划后,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抓紧下达投资计划。普洱地震发生后,国家发改委及时与云南省取得联系,相关工作正在抓紧推进。
农业部责成云南省农业厅于6月4日派出抗震救灾工作组,深入重灾区,指导当地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搞好死亡牲畜无害化处理、灾毁农田修复、病虫害防治等灾后生产恢复工作。针对普洱市的地震灾情,农业部研究提出了三条支持意见:一是从前期拨付给云南省的300万元农业抗旱救灾资金中拿出100万元用于支持宁洱县抗震救灾。二是争取近期给云南普洱再安排一笔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三是在今年安排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时,向普洱市予以倾斜。
据悉,目前国家防总、水利部已查勘完灾区水利工程震损情况,并将给予震损水利工程修复经费补助。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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