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6月18日电(记者 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18日宣布,为加强指数的运作和管理,上证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指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更名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指数管理细则》,并于19日发布实施。
根据《细则》,上证所可以根据市场发展的需要,决定上证系列指数的增设、变更和废止。
上证所负责上证系列指数的研究设计、编制发布、宣传服务、经营等指数管理营运工作。根据需要,上证所可授权其他机构承担上述工作。
编制上证系列指数可设立指数专家委员会,指数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指数编制方法和运作规则等相关事项进行咨询、评议。
上证所或上证所授权机构根据上证系列指数特点制定具体的指数编制方法,并可根据需要对指数编制方法进行调整。
上证所和上证所授权机构努力维护上证系列指数及其相关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但不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的指数及其相关数据中断、遗漏或者错误而给使用指数及其相关数据的机构或个人造成的损失。
《细则》自2007年6月19日起实施。2004年7月8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指数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