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对近年来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
针对清理工作的时间表问题,刘锡荣称,首先,5月上旬—6月中旬,各地区各部门进行自查。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由一名省部级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立即组织力量,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清理工作。各地区的自查情况,由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审计等部门分别对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来源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规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汇
总审核,形成自查报告,于6月20日前报送中央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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