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实习生黄丽)陈某埋怨男友“不工作、靠她养”,遂提出分手,男友求和不成竟当街拿着裁纸刀割断女友的喉咙(详见本报2006年11月4日《疑感情纠纷女子当街被割喉》)。昨日上午,涉嫌故意杀人罪的龙正光在广州中院受审,他一再强调的是:“我没有用过她(女友)的钱,一分也没有!”
龙正光今年27岁,广西桂林人,自称跟着姐夫做印刷工作。
陈某多名同事的证言称:陈某曾在三元里大道某发廊工作,她曾对同事埋怨说想和男友分手。分手后,陈某和发廊一名同事确立恋爱关系,但龙正光常常到发廊里找她,陈某怕惹麻烦,便辞职了。案发当天,陈某回到发廊玩,11时左右后独自离开。发廊的同事们也都下班了,刚走出门不久,便听到陈某凄厉的尖叫。
多名同事证实,他们看到“龙站在陈的身后,左手抱住她的脖子,右手拿长约10厘米、宽2厘米的刀片,使劲在陈某的脖子上来回割。”同事们见状前去阻拦,龙正光朝他们挥舞着刀片,并逃向马路,被车撞倒后被当场抓获。
昨日庭上,龙正光承认了指控,对陈某家属提出的40万元赔偿,他也表示同意。龙正光说,“我不知道为什么杀她,可能是心理问题,我拉着她,她挣扎,我就用刀割她喉咙,不知割了几刀。”
他还强调:“我没有用过她的钱,一分也没有!”
法院将择日宣判。
(金羊网-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