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第一案”二审
新快报讯据《中国经济周刊》报道,历时两年诉讼才尘埃初定的“政府采购第一案”———北京现代沃尔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现代沃尔公司”)诉财政部政府采购行政不作为一案再起波澜。
财政部提出上诉意见,认为此案中发改委才是负有主管监督职责的部门,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财政部并称“每年数千亿的采购资金均按上述模式分别管理,而一审判决否定了这一模式,将严重影响行政管理工作。”本案未当庭宣判。
财政部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其一,现代沃尔公司投诉的项目,是国家医疗救治体系项目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对此类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照《招标投标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下称“《意见》”)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明确规定,应由国家发改委受理并做出处理决定,并非如一审判决认定的“属于财政部的监督管理权限范围”。
其二,基于上述《意见》和《办法》,财政部在接到现代沃尔公司投诉后,经过联席会议研究将投诉材料转给发改委处理,属于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同时,财政部也将投诉移交结果转告了现代沃尔公司,履行了告知义务。所以,财政部对现代沃尔公司的投诉事项进行了积极处理,并非如一审判决认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
案件回放
2003年“非典”之后,国家决定采购114亿元医疗救治项目,对中国薄弱的公共卫生救治体系进行规划和建设。采购人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分别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代理。2004年10月29日、2004年11月19日先后开标合计586台的血气分析仪采购项目中,现代沃尔公司在两次投标报价中均为最低,却都落标。该公司认为招标过程存在“暗箱操作”,先向采购人、招标公司提出质疑,未果。后又向财政部提出投诉,但财政部在法定三十天时间内未能作出处理决定,也没有给予答复,从而引发行政诉讼。
2006年12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财政部被认为行政不作为,一审败诉。2006年12月22日,财政部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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